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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高端装备柔性电缆及节能家电环保配线组件扩建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公示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21-04-16 17:02 浏览: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高端装备柔性电缆及节能家电环保配线组件扩建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对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高端装备柔性电缆及节能家电环保配线组件扩建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报批前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高端装备柔性电缆及节能家电环保配线组件扩建项目一期
项目地址:中山市西区隆平社区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中山市西区隆平社区(E113°18′54.86″,N22°33′12.25″),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3239.1m2,总建筑面积为27227.97m2,扩建前主要从事研发、生产、销售;漏电保护器、小家电、日用电器及配件、磁性材料、插头、插座和其他接触器、高低压开关、电器接插件、电耦合器、继电器、电源线、充电电源;货物及技术出口业务;年产美标ALCI 400万件、美标LCDI 100万件、国标PRCD 200万件、欧规PRCD 50万件、BV线231000千米、电源线35000千米、布电线35000千米、特种电缆8000千米。
建设单位现因生产发展需要,拟于原厂区规划预留空间内新增设备生产硅橡胶电线,本次扩建不增加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
扩建后:项目位于中山市西区隆平社区(E113°18′54.86″,N22°33′12.25″),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3239.1m2,总建筑面积为27227.97m2,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总环保投资约为54万元,主要从事研发、生产、销售;漏电保护器、小家电、日用电器及配件、磁性材料、插头、插座和其他接触器、高低压开关、电器接插件、电耦合器、继电器、电源线、充电电源;货物及技术出口业务;年产美标ALCI 400万件、美标LCDI 100万件、国标PRCD 200万件、欧规PRCD 50万件、BV线231000千米、电源线35000千米、布电线35000千米、特种电缆8000千米、硅橡胶电线4000万千米(新增部分)。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①废水:扩建后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挤塑冷却废水及喷淋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再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珍家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挤塑冷却废水及喷淋废水交由有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转移处理。
②废气:
(1)编织废气:编织过程产生的编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编织废气经过滤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投料废气:投料过程产生投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抹粉废气:抹粉过程产生抹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炼胶、挤出、烘烤成型、挤塑及3楼的注塑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炼胶、挤出、烘烤成型、挤塑及注塑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硫化氢、酚类、氯苯类、二氯甲烷、氯乙烯、氯化氢、臭气浓度,炼胶、挤出、烘烤成型、挤塑及3楼的注塑废气通过UV光解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烟囱排放;
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二硫化碳、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酚类、氯苯类、二氯甲烷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氯乙烯、氯化氢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6 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二硫化碳、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酚类、氯苯类、二氯甲烷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氯乙烯、氯化氢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5)1楼注塑废气:项目注塑过程产生注塑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酚类、氯苯类、二氯甲烷、臭气浓度,注塑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UV光解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烟囱排放。
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酚类、氯苯类、二氯甲烷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酚类、氯苯类、二氯甲烷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6)刷锡膏、波峰焊、人工焊接、浸锡和补焊废气
刷锡膏、波峰焊、人工焊接、浸锡和补焊过程产生的刷锡膏、波峰焊、人工焊接、浸锡和补焊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总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锡及其化合物、臭气浓度,通过水喷淋+湿气脱湿装置+活性炭进行处理后烟囱排放;
有组织废气:总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无组织废气:总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③噪声:生产噪声经隔声、减振、吸声等综合治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④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给环卫部门进行处理;一般边角料、一般包装废弃物及废玻璃纤维交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公司处理;废火花油、废机油、废冷却液、机油包装物、火花油包装物、冷却液包装物及助焊剂包装物、废UV灯管、含油金属颗粒物和饱和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用地选址不在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堤外用地等区域,附近没有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敏感点。外排的废气、噪声,在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530914436
地址:中山市西区隆平社区
五、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山市中赢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敏辉   联系电话:18824720302  E-mail:1657849447@qq.com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湖滨北路西二大街15号3卡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详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之日,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选址、各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环评机构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如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供其决策参考。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1:公众参与表
附件2:环评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