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性涂料生产及配套系统扩产提质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对水性涂料生产及配套系统扩产提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报批前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水性涂料生产及配套系统扩产提质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宏业路5号
项目概况:
改扩建前:项目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宏业路5号(E113°26′49.600″,N22°33′34.670″)。总用地面积为2282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0716.55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丙烯酸油漆、稀释剂、水性汽车涂料、聚酯工业油漆、水性工业油漆,年产丙烯酸油漆200吨、稀释剂200吨、水性汽车涂料900吨、聚酯工业油漆100吨、水性工业油漆900吨。
改扩建部分:
建设单位拟进行改扩建,具体情况如下:
1、取消产品丙烯酸油漆200吨、稀释剂200吨、聚酯工业油漆100吨的生产。
2、增加产品水性涂料10000吨的生产,并新增配套产能的设备、原料及环保治理设施。
3、原有水性涂料生产过程废气经上吸式集气罩收集后烟囱排放,技改为经顶式集气罩、包围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烟囱排放。
本次改扩建利用原有厂房空置区域,不增加用地面积及建筑面积,项目工作时间不变,年工作280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8:00-12:00;13:00-17:00),增加员工1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
(1)废水: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设备清洗废水、水帘柜废水
生活污水预处理经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珍家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实验室水帘柜废水)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单位转移处理,项目所产生的污水对周围的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①水性涂料生产过程废气:项目水性涂料生产过程产生水性涂料生产过程废气,废气分别经包围式集气罩、顶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烟囱排放。
②投料废气:投料过程产生投料废气,投料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③实验室废气:项目实验过程产生实验室废气,实验室废气密闭收集,其中喷漆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与烘干废气、打磨废气一起经烟囱排放。
④废水预处理设施废气:项目污泥压滤过程产生废水预处理设施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生产噪声经隔声、减振、吸声等综合治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