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麟灯饰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送审前信息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对福麟灯饰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报批前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福麟灯饰智能制造项目
项目地址:中山市古镇镇同福南路
项目概况:福麟灯饰智能制造项目位于中山市古镇镇同福南路(项目中心位置:113°12'40.901"E,22°35'45.662"N),项目东面为空地,南面为光宇灯饰,西面为启成照明,北面为空地。项目总投资20400万元,环保投资800万元,用地面积22710.2平方米,建筑面积83073.14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照明灯具的生产和销售,年产灯饰310万套(其中弯管灯100万套/a、水晶灯103万套/a、台灯57万套/a、吸顶灯50万套/a)。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废气:①熔融压铸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水喷淋处理(除水雾)+活性炭吸附后通过56m高排气筒(G1)高空排放;②打磨工序废气:在工位设置集气罩集气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56m高排气筒(G2)高空排放;③喷粉后固化、喷漆(水性漆)、电泳、电泳后烘干和喷漆(水性漆)后烘干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负压车间收集后经水喷淋+袋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后烟囱(G3)排放;④洗枪、调漆、喷漆及烘干(油性油漆)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负压车间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CO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后烟囱(G15)排放;⑤烘料、注塑成型工序废气:对烘料、注塑成型工序产生废气工位设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活性炭吸附器处理达标后通过离地56米高排气筒(G4)高空排放;⑥印刷及烘干工序废气:对印刷及烘干工序产生废气工位设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器处理达标后通过56m高排气筒(G5)高空排放;⑦食堂油烟:拟设集气罩收集后经静电除油+运水烟罩进行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G6);⑧酸洗工序废气:对酸洗生产线进行生产线密闭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经4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G7、G8、G9、G10);⑨脱漆工序废气:对脱漆生产线进行生产线密闭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经4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G11);⑩打磨、抛光工序废气:对打磨抛光工序产生废气工位设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离地5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G12、G13);⑪喷粉工序废气:对喷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半密闭罩收集后经喷粉柜配套的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4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G14);⑫机加工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⑬切割开料工序废气设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⑭喷砂、抛光工序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经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⑮焊接工序废气、打标工序废气、泡沫切割工序废气及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布局车间高噪声设备。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具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用地选址不在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堤外用地等区域,附近没有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敏感点。做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的治理工作,将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并达到相关标准后排放,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福麟灯饰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古镇镇同福南路
五、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山市中赢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湖滨北路西二大街15号3卡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