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0760-88836220

中山市莱义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4-28 19:48 浏览:

中山市莱义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莱义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莱义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莱义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

中山市莱义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新建项目拟选址于中山市港口镇达美路8E113°2300.21N22°3556.69)。项目用地面积6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五金灯饰配件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喷淋废水及超声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送至中山市港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喷淋废水及超声波清洗废水交由有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转移处理。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1喷粉废气

项目喷粉过程产生喷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喷粉废气经自带滤芯回收设备+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

有组织废气:喷粉工序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无组织废气:喷粉工序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固化废气

项目在固化过程产生固化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及恶臭气味(以臭气浓度表征),废气收集后由水喷淋+湿气脱湿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15米烟囱排放

有组织废气:固化工序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恶臭气体(以臭气浓度表征)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无组织废气:固化工序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气味(以臭气浓度表征)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3固化炉燃烧生物质成型燃料废气

项目固化炉燃生物质成型燃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及林格曼黑度经布袋除尘+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烟囱排放

固化炉燃生物质成型燃料过程产生的固化炉燃生物质成型燃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及林格曼黑度),颗粒物及林格曼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199711日起新、改、扩建的工业炉窑中干燥炉、窑二级排放标准;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对于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的排放标准值要求

4抛丸废气

项目抛丸过程产生抛丸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抛丸机内置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米烟囱排放

有组织废气:抛丸工序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无组织废气:抛丸工序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5)吹扫废气

项目吹扫过程产生吹扫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车间加强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

在经墙体隔声、增加减振垫、吸声棉和自然距离衰减后,能有效地减少噪声的产生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正常运营过程中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产生废料(铁屑)、灰渣等一般工业固废;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

生产过程产生废料(铁屑)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灰渣收集后外售给花木场堆肥

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给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机构处理

这些固体废物如按以上措施处理,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2415

2、调试起止日期:2022416-2023415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莱义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港口镇达美路8

联系人:吴工

电话:1570209300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