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现将建设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山市木林森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年产2500亿只/年LED灯珠封装精密支架项目
建设地点: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1号8幢2-5楼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本次对现有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项目年生产2500亿只/年LED灯珠封装精密支架项目,每只支架均镀铜、镀镍和镀银。现有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在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均达标排放。
二、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中山市木林森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188 2493 5211(逢工作日9:00~11:00,15:00~17:00接收公众反馈意见)
邮箱:jie.tan@zsmls.com
联系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1号8幢2-5楼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中山市中赢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先生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view.officeapps.live.com/op/view.aspx?src=https%3A%2F%2Fwww.mee.gov.cn%2Fxxgk2018%2Fxxgk%2Fxxgk01%2F201810%2F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wdOrigin=BROWSELINK,或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如对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可致电向建设单位反馈,也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并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表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本公示阶段收集公众意见的时间自2024年9月9日开始,至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为止。
六、相关事项说明
(1)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中山市木林森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