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送审前信息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对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报批前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迎宾大道18号
项目概况:广东联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迎宾大道18号(E113°18′32.564″,N22°23′57.012″),项目总投资55908.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用地面积29764.48m2,总建筑面积105663.72m2。项目主要从事照明灯具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年产UFO工矿灯63万件、壁灯51万件、面板工矿灯36万件、鞋盒灯33万件、泛光灯26万件、植物灯1.8万件、球场灯2.8万件以及油站灯10万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废气:①刷锡膏、贴片、回流焊废气由设备管道直连风管收集,清洁废气由集气罩收集,两股废气一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46米高排气筒G1排放;②刷导热硅脂、装配、焊灯板线废气由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46米高排气筒G2排放;③波峰焊、涂覆、固化、洗枪废气由设备管道直连风管收集,补焊废气由集气罩收集,两股废气一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46米高排气筒G3排放;④烘烤废气由设备管道直连风管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46米高排气筒G4排放;⑤油烟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40米高排气筒G5排放。
(2)废水:①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山市板芙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到石岐河;②生产废水(盐雾测试废水)收集后交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3)噪声: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①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②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暂存于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③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项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联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板芙镇迎宾大道18号
五、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山市中赢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湖滨北路西二大街15号3卡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